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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立法加强保护归侨、侨眷私有房屋所有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1:49 法制日报

  本网讯 井长水张惠君记者16日从河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获悉,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明确规定,保护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使近年来高发的归侨、侨眷私有房屋拆迁纠纷处理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这部新的地方法规规定:“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在本省的私有房屋的所有权。归侨、侨眷对其私有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依

法征用、拆迁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征用或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和优先安置。”(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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