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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挂还要赔人“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4:02 兰州晨报

  本报讯 (记者王少丹姚智)自己的车辆停在停车场内被撞后,因肇事车辆逃逸,反而要承担另外一辆受损车辆的维修费。

  9月19日,车主小李就遇到了这样一件“冤枉”事。

  9月19日下午2时30分,小李驾车去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看望住院的亲友。

  4时30分,小李听到接连两声闷响后下楼查看,发现自己停在停车场上的车辆多处受损。据目击者讲,是停车场内一辆白色面包车撞的,他的车受力后又撞上了另外一辆金杯车。事后,惹祸司机驾车离去。

  随后,金杯车司机闻讯赶来,由于找不到肇事车辆,非要小李承担车辆受损的修车费用750元。

  当日下午,当小李和金杯车司机一同找到负责停车场日常管理的物业公司王经理时,王经理则称,由于该公司收取的只是场地占用费,所以小李和金杯车司机所受的损失,该公司没有理由负担,但考虑到两人车辆已经受损,该公司可以退还两人的停车费用各2元。(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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