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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不成起纷争 安徽六安诗人状告浙江“诗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5:57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9月21日电(张镇、窦祖军)安徽六安诗人丁先生委托号称浙江“西溪诗侠”的钱先生代理出版书稿,但出书后两位老者却闹起了“别扭”,并引发了一起名誉侵权官司。

  丁、钱二人的纠纷源于双方的一次合作。据原告丁先生诉称:他潜心研究“元曲”10多年了,后倾注大量心血创作完成了工具书稿——《元曲曲谱》。为尽快使其与读者见面,

丁先生委托号称“西溪诗侠”的浙江诗人钱先生全权代理该书的出版、发行,且言明由钱先生提供资金,待投资全部收回后,利润部分由钱先生确定分成。然而,钱先生拿走书稿后,却将其“包装”变成了《快速制曲手册》,并公开发行。

  2004年7月,丁先生发现钱先生向国内诗友寄发“公开函”,称其作品“是抄来的,当中没有丁先生的个人创作成分,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等,丁先生认为此举是对自己名誉的诋毁。他说自己虽在全国诗词界名气不大,但在六安诗词界却享有很高的声誉,而钱先生的言论则对公众造成了误导,降低了自己的良好社会评价。日前,丁先生一纸诉状将钱先生告上法庭,请求判令钱先生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等。

  而钱先生在答辩书中却称:自己2003年底自筹资金出版、印制了千余本《快速制曲手册》,但仅卖出不到两百本。2004年上半年,丁先生提出“分红”问题后,他出于友情向丁先生汇去了500元,后丁先生写信质问他,并提出要以侵犯版权为由控告他。当年7月,他草拟了“公开函”,并将该函寄给丁先生,称若被起诉就将“公开函”寄发全国诗友,不久他给六安的四五位诗友寄去了该“公开函”。

  六安市金安区法院经审理,于近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钱先生向原告丁先生公开赔礼道歉,并一次性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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