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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巨著《中国瑶药学》被诉侵权案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6:21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9月21日电(记者张周来)民族医药巨著《中国瑶药学》主编竟然另有其人而且存在侵权嫌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了这起令人关注的著作权纠纷案件。

  2002年11月26日,由黑龙江德坤瑶医药研究院院长、大庆德坤瑶医特色医院院长覃迅云担任主编的《中国瑶医学》《中国瑶药学》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首发,书中使用当地著名老瑶医刘扬建《广西瑶药选编》手稿作为重要基础资料,刘扬建是该书的主审。据称,这

两本书也是目前惟一专门系统论述瑶医瑶药的专著。

  2004年10月刘扬建去世,随后其妻子和五个子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覃迅云主编的《中国瑶药学》一书使用了刘扬建的《广西瑶药选编》手稿大量的基础资料,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覃迅云、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研究员罗金裕(已退休)、黑龙江省德坤瑶医药研究院原副院长高志刚、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广西民族医药协会、民族出版社侵犯了刘扬建对《瑶药传统应用选编》手稿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要求确认刘扬建既是原著《瑶药传统应用选编》手稿的作者、第一主编,也是《中国瑶药学》一书的作者、第一主编;判令被告停止对著作权人刘扬建应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原著《瑶药传统应用选编》手稿及《中国瑶药学》一书的侵权,立即停止出版、收回并销毁署名覃迅云、罗金裕、高志刚主编的《中国瑶药学》一书;判令被告在全国性报刊、网络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第一被告覃迅云辩称,2001年他指派高志刚与罗金裕在南宁签订了一份《中国瑶药学》出版协议,协议由他出资出书,罗金裕等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编辑、撰写工作。刘扬建知道此事并同意以他们合作的《瑶药传统应用选编》手稿作为基础资料,并提出想成为该书的“主审”,稿费支付、合作方式等都是在刘的授意之下进行,刘扬建最终因为身体原因没有参与编写工作,他自己负责《中国瑶药学》全书的框架搭建和组织协调,该书180多万字,经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鉴定,全书只有22万多字与刘扬建的手稿雷同,不存在侵权一说。

  另外几名被告也从不同侧面反驳了原告的诉求。不过被告高志刚在答辩中承认,刘扬建先完成了《广西瑶药选编》手稿,罗金裕补充了药理和化学成分内容形成《瑶药传统应用选编》一书。没有刘扬建的《广西瑶药选编》手稿,没有刘扬建、罗金裕合作的《瑶药传统应用选编》,《中国瑶药学》的编辑出版是难以想象的。“覃迅云自始至终没有对《中国瑶药学》一书的任何部分过问过,在前言后记中只对刘扬建的功绩一笔带过也是不恰当的。”

  经过近3个小时的答辩,法庭宣布此案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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