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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见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6:33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19日讯记者王鹏报道: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9月13-14日在江西南昌召开,吴仪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强调,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突破难点,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江西、浙江、新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保监会代表作了大会发言,河北省迁安市、吉林省敦化市、山东省宁阳县、河南省新乡市、湖北省当阳市、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代表作了经验介绍,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的专家作了专题发言。江苏、河南、湖北省人民政府以及江苏省赣榆县等12个县(区、市)人民

政府作了大会书面交流。

  会议的发言和书面交流材料显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2003年下半年开展以来,各试点地区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工作,积极推进,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初步建立起了良好的运行机制,越来越多的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2003年全国首批启动的试点县(市、区)有304个,2004年增加到333个,2005年做到每个地(市)至少有一个试点县。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覆盖2.25亿农民,其中有1.63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72.6%;全国共补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1.19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50.38亿元。

  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的专题报告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尊重农民意愿,自愿参加,符合农村工作实际;以大病统筹为主,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问题,符合多数农民的利益和需求;与医疗救助制度衔接,保证贫困农民能够参加,是当前我国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问题的现实选择。近三年来的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是符合国情的,也是基本合理的,其效果是明显的,是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在比较现行补偿模式和管理模式时,专家组认为,不同试点地区应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和人文状况,因地制宜,适当选择适宜的补偿模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的发展趋势应该是逐步淡化家庭账户,过渡到以大病统筹为主或住院与门诊统筹兼顾为主的补偿模式,增强合作医疗的抗风险能力。无论由谁来承担具体的审核报销业务,关键是要按照合作医疗的政策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便民利民,确保所有的合作医疗基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偿,使农民最大受益,不能借此营利。对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专家组建议,要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理定位,正确处理因地制宜与相对统一的关系,运用综合措施来减缓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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