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对民营资本开放的力度够不够?(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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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7:38 新华网 | ||||
——访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所副所长陈少峰 陈少峰:这次政策的集中出台是对这些年来中国文化政策的相继出台进行一个盘点,一是针对WTO作出对应的开放,二是应对文化产业发展开放的需要。与此同时,也对文化事业到文化产业的转变中的一些实践效果不错的做法进行追认,当然也有对一些不当行为的警告。 《决定》也是我国首次从政策层面上给予非公有制经济在文化领域合法的市场主体地位。 《第一财经日报》:《决定》相对于以往出台的相关文化产业政策,是否有一些新的内容?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是否增大? 陈少峰:《决定》为民营企业做了一件好事。但这个好事做得还不够,从开放的领域就可以看得出来,《决定》所鼓励放开的领域里面,要么是非公资本早已进入、市场已经做得比较成熟的领域,要么是无利可图或是长期需要补贴的领域,所以民营资本的经营范围和活动余地还比较小。 我认为,文化产业里面有些领域完全可以再开放一些,比如娱乐、体育俱乐部、体育会展、大型体育赛事的转播等。而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还有很大的区别,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合作,仍旧是国有企业控股,也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第一财经日报》:文化产业的发展面临哪些问题? 陈少峰:文化产业发展也面临很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没办法实现跨行业经营,我们在对国际上比较大的文化产业集团进行考察时,发现他们几乎都是跨行业运作,最多的100多项,最少的也有10多项,国际上大的文化产业集团有着横向的产业链,品牌的号召力,而品牌的建立,也扩大产业规模。而我们的跨行业发展受到限制,不单单是体制改革的问题,也是管理机制改革的问题。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基础资源结构配置,确实存在一种制度的缺陷。我把它称为一种棋盘式的布局,不同区域是横线,部门界限是竖线,这样就把我们文化产业的所有资源分割成一块块。无论国有、民营,都难以跨越。实际上,文化资源因此被浪费掉了,因此,文化产业一定要引进竞争的格局。(陈汉辞) 2005年7月4日,江苏省内最大的民营书业——南京鸿国文化集团(下称“鸿国文化”)旗下的南京书城和省内外其余8家书城及20余家独立门店统一更名为“大众书局”。不过,随后发现,这家公司的母公司旗下竟然也有一家“大众书局”,当事的另一方,江苏大众书局图书连锁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大众书局”)的执行总经理吴俊乐说:“我们当时确实不知道有重名的情况。”最后,两家书局在香港地区“碰面”了。 从2004年到2005年上半年,光线开始与国内好几个地方电视台商谈合作事宜,力图建立中国第一个电视网,专做娱乐节目。不过,上述战略合作已经在4个月前全面停止。更为关键的还是政策影响。在王长田看来,组建电视网政策影响很高,尤其是对于民营资本。在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光线选择了战略转移。谈到未来光线的发展方向,王长田觉得发展以“互联网”作为核心的“新媒体”并非突发奇想。 解读(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