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窥视让人无处可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0:14 红网

  近日,王女士在哈尔滨市开发区一家高档酒店就餐,一抬头发现墙角处的摄像头正“贼溜溜”地盯着她们,顿时兴致全无。据悉,目前银行、证券营业厅、超市等特殊公共场所普遍安装摄像头,近来哈市餐厅、网吧甚至浴室等场所也悄然兴起“探测眼”。市民质疑:这些公共场所安摄像头是否侵犯市民的隐私权?(9月21日《新晚报》)

  古时有“凿壁偷光”的感人读书故事,现在好象是没有了,因为即使贫穷人家无电

灯,点盏油灯还是点得起的。如果有人告诉我真有现代版的“凿壁偷光”,我宁愿相信那不是为了刻苦攻读,而是想偷窥邻家MM的光,现代社会还用这种办法“偷光”,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笨!君不见无线监视器、针孔摄像机、高精度望远镜、50米外听得一清二楚 的“窃听器”、可拍照手机在电子市场上随处可见,并神不知鬼不觉地“密布”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么?无论用哪一种办法,也比自毁墙壁强万倍。

  可是处在如此“耳目”“密布”的生活里,就象报道上所说,在餐厅、网吧甚至浴室都“密布”了“探测眼”,我们还逃得脱偷窥的“天罗地网”么?那感觉仿佛是,无论你走到哪里,都是赤条条来去,被人一览无余,稍有不慎,闹出大笑话是小事,把自己财产暴露出,还可能危及身家性命。作为被窥者,当感觉到总有一双眼睛、一双耳朵跟着自己时,那种浑身的不自在、胆战心惊是可想而知的,试想连洗澡都会被偷窥,还有什么时候、还有什么空间、还有什么东西不可以被偷窥呢,人们已经有点“无处可逃”了。虽说为人不做亏心事,半事不怕鬼敲门,但是每个人还是希望保留一点点“小秘密”,这就好比有白天和黑夜这世界才可爱,光有白天而没有黑夜是可怕的,再坦荡的人,也不能长期晒在太阳底下,没必要也受不祝

  还有报道说,浙江省某城市公安机关自豪地讲,我们城市大街小巷装配了多少多少的电子眼,犯罪率低降了多少多少个百分点,效果十分十分显著云云。对此笔者实在不敢恭维,借助科技手段是打击违法犯罪效果显著是必然的,但“暴光”了犯罪他子的行为的时候,也一并“暴光”了老百姓的行为举止,这并不是人人都愿意的事,很有可能侵犯了人们的隐私权,这种行为与一棍子打翻一船人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笔者以为,除了一些特殊的场所,比如银行、证券营业厅、超市等需要无线监视器,其它很多地方还是不布“耳目”为好,作为平头老百姓的我们真的不需要如此多的“关照”,当一种强行的“关照”大行其道时,这就不光是侵犯隐私的问题了,更是对人的尊严的极大不尊重。而尊严是做人的最后的一道防线,如果连这个防线也要假以“大义”之名强行突破,我真不知道这样的社会是“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还是“以物为本”、“权力化管理”。

  (稿源:红网)

  (作者:廖保平)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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