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计生例会 两物业被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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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1:12 东南快报 |
本报讯由于连续几个月未参加居委会举行的计生例会,厦门市海沧区两家物业公司近日受到处罚。据悉,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未参加计生例会而对其进行处罚,在厦门还是首次。 在场的计生人员说,根据《厦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村(居)委会每月应召开计生例会,社区民警、物业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到会。 按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配合村(居)委会做好各物业小区住户的计生管理工作。 由于这两家物业公司好几个月都没来参加计生例会,且无法提供缺席正当理由,属于未落实物业部门计生管理责任制。为此,海沧区计生执法大队对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鉴于这两家公司事后比较配合,所以每家物业公司只罚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