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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不文明”开脱(人民时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5:04 人民网-人民日报

  吴焰

  许多新闻事件,所引发的后续反应、舆情走向,往往比新闻本体更值深思。

  香港迪斯尼乐园开园首日,即有媒体图文并茂地曝出了内地一些游客的种种不雅行为。一周多来,围绕此话题,引发不同看法。很多人批评这些不雅行为给国人“丢了脸”;也

有不少人为其开脱,认为是“小题大做”。

  从这些“后续”中,我们可以看到,“辩护说”确实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真实想法,理由也颇具代表性:有不以为然的,认为“生活习惯与素质无关”;有感到“歧视”的———“凭什么单说是内地游客素质差?”更有甚者,干脆以攻代守———“光指责游客,迪斯尼的服务素质高吗?”……

  一种观点,如果具有了某种群体特征,就不可等闲视之。而这种“集体有意识”的自我辩护,相较于少数人的不雅行为,也许更叫人捏把汗。

  因为它让我们看到了人们对现代文明理解的程度和水平。

  不错,是有文化差异,是有习惯不同。但不要错把陋习当习惯,更不要错把陋习当“文化”来捍卫。中国人听京剧折子戏,每唱一句喜高喝一彩;西方人奏交响乐,乐章转换不喜掌声扰断,这有欣赏方式的不同,但谁也不会把演出时此起彼伏的手机铃声视作“礼节”。对文化差异,我们提倡彼此尊重与“入乡随俗”。但是,那些插队抢座、随地吐痰、高声喧哗等所谓“生活习惯”,不是什么文化差异,而是不文明的陋习。

  其实,不雅就是不雅,陋习就是陋习,没什么借口可找。能否正确对待批评,本身即是判断有无现代文明素质的标准之一。当寻找借口的“辩护”成为一种集体的、本能的意识,就会阻碍公民素质的提高与中国的进步。

  “集体辩护”也让我们看到了我们的公共道德教育的缺乏。

  很多辩护者并非分不清良习与陋习,只是多半出于两种心态:一是觉得这些不良习惯没啥大不了;另一种则抱着法不责众的观点知而不行。倘是前者,“没啥大不了”至少现在已经演变成了“大事一桩”———伴随着我们走向世界的步伐,不良习惯影响的已非“家事”,而是国民素质的评判与国家整体形象。倘是后者,更无法成为理由,因为它暴露出的恰恰是社会体系中公德意识与自律意识的缺损,执法能力的孱弱!

  其实我们以往最擅长的,就是找借口了。闯了红灯,一个“斑马线设置不合理”的理由,可以让自己毫无愧疚。市民“体谅”政府:吐痰者那么多,怎么管得过来啊?政府也“善解人意”:习惯不是一天能改的,慢慢来吧……如此,陋习沿袭了一代又一代,不文明行为被纵容而泛滥;而在一轮又一轮的国民素质讨论后,城市管理者只能一遍遍无奈地向成人重申小学生都该懂的“规范”。

  所以,至少从现在开始,请每个人都不要忙着再找借口了。否则,我们的下一代还可能继续为“红灯停”问题犯愁,还会越来越不是滋味地在更多国外旅游景点,看到用中文标书的“请不要随地吐痰”……

  《人民日报》 (2005年09月22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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