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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股”未退出煤矿 请你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7:10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高晓燕)如果投资煤矿的“官股”到今天仍没有自觉退出,市民可以举报,有关部门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从严查处。市煤监局公布了投诉电话:63737795。

  国务院8月22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投资入股煤矿的公务人员必须在1个月内撤出,一旦逾期仍我行我素者,将一律严肃处理,先就地免职,决不留情。

  据悉,根据我市煤矿分布特点,待官员自行整改之后,市煤监、市经委等将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市煤矿的“官股”进行重点清查。重点锁定开县、奉节、巫山、巫溪、城口、秀山、黔江、江津、万州、石柱等10个区县(市)。随清查“官股”之机,凡发现2004年以来发生重特大死亡事故的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和高瓦斯矿井、国有煤矿已改制或正在改制为乡镇煤矿的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上矿井、有重大水害隐患的经改仍不合标准的煤矿也将一并予以关闭,以保证峰会期间煤矿生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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