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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留情人 反成刀下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9:35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9月21日讯(记者 滕斌 通讯员 李柯帆实习生李斌)为了阻止情夫离开自己而与其产生争执,一发廊打工妹竟被狠心的情夫连砍十几刀致死。今天,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恶性杀人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新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赔偿民事责任人民币9万元。

  37岁的湘阴县农民周新舟于1999年来到长沙市做木工。2004年4月份,周在长沙市芙蓉

区安泰新村一美容美发店与被害人黄某某相识,日久生情,同处异乡打工的他们逐渐确立了情人关系。2005年4月17日下午,周新舟来到该美容美发店,当天夜里,两人发生性关系后,被告人周新舟以第二天要在星沙工地做工为由,欲离开该店,二人随即发生争执。周欲强行离开时,被害人黄某某手持菜刀进行阻拦。两人争抢菜刀时,菜刀的木柄脱落后留在了黄某某的手里,周新舟则抢到了菜刀。在黄某某大喊“救命”时,周新舟手持菜刀朝黄的头部、面部、左大腿、右大腿连续砍击了十几刀。见被害人黄某某没有动弹后,周新舟用一床被子盖在了黄的身上,然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死者头面部与四肢有多处开放性损伤,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新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本案被害人在起因方面有一定的过错,且被告人周新舟归案后如实供诉了本案的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但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残忍,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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