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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状告不愿给生活费的父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9:43 武汉晚报

  初中生状告不愿给生活费的父亲法官就地开庭调解结案

  本报讯 (记者王兵通讯员樊斯坦胡伟瞿红光)儿子上学却不愿给生活费,一名固执的父亲近日因侵犯教育权被告上法庭。

  15岁的小游现系咸丰县甲巴池镇杨洞初中学生。父母离异后,小游一直随其父生活。

因家庭贫困,学校按照国家政策,为小游免去了学杂费和书本费。可是老游却以生活困难为由,不愿给付儿子在校期间的生活费。虽经镇、村领导和学校老师多次做工作,老游固执己见。

  8月31日是开学的前一天,小游走进甲马池法庭起诉其父,请求判令老游履行法定义务,每月给付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费150元。

  为了不耽误孩子的学习,甲马池法庭当场立案,并指派两名法官四处寻找老游。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两名法官就地开庭,依据《教育法》告知老游,父母有保证子女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经过3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老游自愿达成每月支付150元生活费至儿子初中毕业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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