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恃双重身份出境仍然受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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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0:28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朱勇)拥有内地和香港双重身份证的李先生,在从浦东机场出境前往日本因手续不齐全被阻后,将浦东边检站推上行政官司被告席,索赔6856元。昨天,浦东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诉清。法官认为,此案引出双重身份公民在出入内地边境时应当如何认定身份及适用法律等问题。 2004年12月30日,李先生执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于2002年4月23日签发的内地居民身 份证,以及中国因私普通护照,以内地居民的身份从浦东机场出境前往日本。因李先生的护照内无日本国签证,浦东边检站遂以违反《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为由,作出了阻止出境决定。随后,李先生立刻又出示了香港特区政府于2004年5月2日签发香港护照,表示自己作为香港居民到日本可享有90天以内短期逗留免签证待遇。对此,浦东边检站又以李先生该次出行是以内地居民身份而非香港居民身份出境不符合“免签证”待遇条件,仍拒绝予以放行。 之后,李先生在向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于今年3月向浦东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李先生缺乏进出我国边境必备的手续情况下,浦东边检站阻止其出境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据此,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请。 随着香港、澳门的相继回归,我国公民拥有特区与内地双重身份的现象较为常见。虽然我国不允许公民拥有双重国籍,但并没有明文禁止公民在本国范围内拥有两种以上身份。 法官分析认为,我国户籍管理政策中明确规定———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居民,需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需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但从户口注销的规定来看,虽将其设置为公民的义务,却没有针对不予注销户口现象设置相应的法律不利后果,导致许多公民不愿自觉前往派出所注销户口。此外,由于立法不明确,公安派出所一般也不会积极主动地寻找上述人员以强制收缴其身份证并注销其户口。因此,李先生现象的存在实际是充分暴露了相关立法的缺陷和执法不严肃的问题。 本案所反映的类似公民的身份认定和适用法律也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