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陕西黄陵矿难 5名责任人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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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1: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据《华商报》报道,昨日上午,陕西黄陵县对媒体通报了对3位政府官员停职检查的消息。下午5时许,黄陵县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沟西煤矿5名责任人予以刑事拘留。 经延安市9·15事故调查组初步核实,9月15日黄陵七丰沟西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后,当 晚由黄陵县煤炭局副局长李峰涛、县煤炭安全检查站站长徐文龙、仓村乡副乡长宗明学等8人组成事故线索勘查检查组。检查组在工作中不扎实、不细致、不深入,未能及时发现事故线索,并作出错误结论,属严重失职行为。据悉,这是调查组对首批责任人作出的处理。关于对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目前已进入法律程序。(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