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出庭与被告对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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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1:3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记者近日从四川省高院获悉,四川省高院、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刑事证据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自5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4个月以来,在省高院审理的4起案件中,警察均出庭质证,在四川首开先河。 据四川省高院刑庭有关人士称,在该院审理的4起案件中,办案警察均到庭质证,他们虽然感觉有点不适应,但他们均按程序到庭作证,并对案件的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办案警察出庭作证,与被告人当庭对质,可以增强交叉质证的效果,让法官在法庭上直接听取双方证词。(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