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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使用到一定的年限也应报废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3:48 大众网-农村大众

  问:前不久,我在驾驶摩托车时,被执勤的公安交警拦下,经检查后,说我的摩托车已超过了使用年限,应当报废,不能在道路上行驶。我的摩托车的各项性能还很好,仍可以正常行驶。请问,摩托车使用到一定的年限也应当报废吗?罗弦

  答:根据我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于2002年制定了《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该《规定》第三条指出,使用年限达到8-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

、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7-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应当报废。具体的使用年限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以上使用年限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以上规定,摩托车使用到了一定的年限也应当报废。所以,如果你的摩托车真到了使用年限,则应当根据规定进行报废,并禁止上路行驶。但是,你的摩托车各项性能还很好,仍可以正常驾驶,对此,我国《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摩托车达到使用年限或累计行驶里程后,依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检验合格的车辆,可延长使用年限,但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当强制报废。”你可依照这一规定,要求延长使用年限,但延长的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谢应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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