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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租赁”人才逾二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4:26 新民晚报

  9:00 上海

  本报讯(记者秦武平)尽管人才派遣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名词,但上海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已“租赁”派遣人才逾20万。记者从今天上午9时召开的人才派遣政策研讨会上获悉,上海已将人才派遣列入本市近期立法规划。

  目前,我国人才派遣运作正从季节性、临时性、辅助性、低层次的劳动派遣转向长期性、专业性、高层次人才派遣,要派单位从外国使领馆、外资企业扩展到地方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和非营利性机构。但因立法实践相对落后,使新兴的人才派遣遇上派遣机构法律地位和准入控制、派遣机构与要派单位的雇主责任划分、受派人员与正式员工如何实现劳动平等等问题。

  在今天的研讨会上,许多专家学者主张建立以“专业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配置、标准化管理、品牌化效应、劳动法调整”为特征的人才派遣政策法规体系。

  人才派遣,又称人才租赁、劳务派遣等,指由派遣机构与受派遣人签订劳动合同,依据派遣契约将其派至要派单位,在要派单位管理、约束、支配下从事劳动的一种新型劳资形态和用人方式。人才派遣目前被世界各国采用,成为当前用人制度改革发展的一种国际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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