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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老死忌讳免得身后麻烦 遗嘱公证渐入百姓家(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4:34 青岛新闻网
抛开老死忌讳免得身后麻烦遗嘱公证渐入百姓家(图)
图/司海英

  前不久,家住市北区的王老先生拿着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独自一人来到公证部门。王老先生表示自己丧偶多年,虽有好几个子女,但这些年一直住在大女儿家中,王老先生要“把房产留给大女儿”感谢她的照顾。昨日,市北区第一公证处的程伟主任告诉记者,这一两年来,像王老先生这样为自己做遗嘱公证的人明显增多。

  没有遗嘱继承真“难”

  昨日,即墨市民孙鹏疲惫地告诉记者,“为了拿回老人存的钱,我差点跑断腿。”孙鹏的父亲今年6月去世,据他称老人生前告诉过他,在4家银行里有存款。老人去世后,由于孙鹏没有找到父亲留下的存单,因此为了弄清父亲到底留了多少钱并顺利继承,孙鹏已经反复跑了3个多月……

  昨日,青岛银监局即墨处周建青主任告诉记者,为解决孙鹏一事,他专门将即墨的工、农、中、建四行储蓄科科长召集一起商量办法。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只有“合法的继承人”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后,储蓄机构才能凭此办理过户或者支付手续。

  记者随后采访了青岛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他表示“继承权证明书”需要继承人提供继承遗产的标的额,即存款的账号、数额等,显然孙鹏无法提供。

  银行、公证处都按照各自的法规办事并没有错,但事实上却使得孙鹏掉在了“空”里。

  改变观念早立遗嘱

  “为了避免给子女留下不必要的麻烦,老人应该摒弃不谈生老病死的习惯,最好是立下遗嘱。”昨日,市北区第一公证处程伟主任提醒。程伟表示,遗嘱分为5类: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大。

  程伟提醒,“有些老人误以为立遗嘱就不能改了,其实完全可以修改、变更甚至撤销。”

  法规衔接别留“空子”

  “从法规观点上看,银行和公证部门确实都在按各自的法规办事,问题出在立法滞后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会出现各种以往法规没有涉及到的新问题,因此今后两部法规在修订等方面,应更多地考虑到衔接的问题,避免老百姓掉在‘空’里。”昨日,天华律师事务所的刘金才律师谈起了自己的看法。

  记者将孙鹏一事致电反映到中国银监会。与此同时,记者在网上看到各地银监部门接到的类似事件也越来越多,青岛银监局即墨处的周建青主任表示,将把此情况上报市局,并考虑转呈银监会,为银监会今后进行相关改动提供参考。

  一谈遗嘱老人忌讳

  虽然立遗嘱的市民多了起来,其中也不乏观念超前的中年人甚至年轻人,但是传统的对生老病死的忌讳还是干扰着老人的思想。有关公证人员也表示,虽然立遗嘱的老人多起来了,但恐怕最多也只占个一两成!

  就这个“不恭敬”问题,记者小心翼翼地采访了10多名熟悉的中老年朋友,结果没有1人立过遗嘱,其中8名被采访者更是直接表示,“不谈这个”,即使是医院退休的专家王老先生,竟然也脸红脖子粗地嚷着“不吉利”。

  记者随后访问了10名青年朋友,结果9人不知道家中老人究竟有多少存款,存在哪些银行。记者仇瑰丽(来源: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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