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租房供传销断屋主水电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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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5:12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叶静 通讯员胡燕妮)“屋主三次将房屋租给传销人员,将停水停电一年。”这是昨日记者在广东省工商局在广州市番禺区召开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现场获悉的。据了解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现在几乎杜绝了传销现象。 为彻底扭转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一些社区(村)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局面,创建和谐的社区环境,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制,省打传领导小组以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办事处及佛山市禅城区城南办事处为试点,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并在社区(村)开展“五个一”工作。 市桥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对于出租房屋给传销分子的屋主,将实行断水断电的惩罚措施,“初犯停水停电一个月,再犯停水停电3个月,第三次犯,将停水停电一年”这样的手法,让很多屋主提高了警觉性和自觉性,对于自己的房屋的出租实行严格监管。(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