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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中级人民法院首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6:11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9月22日电(记者陈光明、杨力)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在东北三省首家推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从即日起,鞍山市中院将在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公告栏及鞍山各新闻媒体上设立曝光台,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名称、欠款数额、执行依据等案件相关信息予以公布,以便于全社会对这类被执行人进行监督,以解决当前困扰法院执行难的顽症。

  据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明武介绍,联动执行威慑机制,是指人民法院与新闻、金融、工商、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建立一个互相联动的诚信和威慑体系,在银行贷款、注册企业、购买车辆、购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以及高消费等方面共同对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予以严格限制,以促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此次参与联动的还有房地产、城市规划建设、检察院等20多个单位。他们共同联动威慑机制,措施具体,便于联动操作,既考虑法律依据,又充分考虑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通过10条联动措施和办法,将对“赖账”者起到有效监督,并对准确提供被执行人财产及有效线索的个人给予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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