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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限制使用不规范网络语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6:40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22日电(郭光辉 叶锋)用“MM”代替“妹妹”,用“表”表示“不要”,上海开始立法禁止使用诸如此类不符合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

  22日举行的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审议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国家机关公文、学校教育教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

”。

  上海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要限制其使用范围,否则将影响汉语的健康发展。

  不过,他同时也指出,从语言的发展规律来看,对目前存在和正在发展中的网络语汇不宜作简单化的绝对禁止,需要区别对待。对一部分符合现代汉语词汇、语法规范的,或者是符合汉语造词规律的新词、新语,应该允许使用。《办法》同时规定:各级国家机关新闻发言人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对此,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主要是考虑到新闻发言人直接面对公众,其语言规范的水平代表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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