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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拒不撤资”的底气从何而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6:52 红网

  今天是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公职人员主动撤出入股煤矿投资的最后期限,记者了解到,到当日下午4时,没有一名公职人员主动从煤矿撤出投资。(9月22日《中国青年报》)

  内蒙古在我国的产煤省份中虽然算不上“大头”,但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偌大一

个内蒙古竟然没有一个公职人员主动“撤资”,是内蒙古公职人员没有“入股”吗?显然不是。人们应该正视“拒不撤资”的幕后隐情。

  前一时期矿难频繁,煤矿瓦斯爆炸、透水事故时有发生,多少无辜的生命毁于一旦,为此全社会发出了“我们不要带血的煤”的呼喊。为何会有这样的矿难频频?究其原因,重要的一点就是“官煤勾结”,可以说,“官煤勾结”已成为矿难的“幕后元凶”,已成为令人震撼的“社会之痛”。针对这种情况,前不久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印发了“红头文件”,要求所有公职人员,无论以何种形式参股煤矿的必须于9月22日撤出入股资金。9月22日的撤资期限已到,从内蒙古反馈的信息看,情况并不乐观,竟然没有一个公职人员主动撤资。面对这样的社会困象,人们不仅要问:公职人员蔑视“撤资文件”的底气从何而来?

  公职人员蔑视“撤资文件”的底气从何而来?首先从社会背景上解读,这些公职人员的“底气”缘自于权力常但凡参股煤矿投资的绝非等闲之辈,他们或是官场中人,或在背后“站”着一位位“位高权重”者,有了这些人的“撑腰”,一些公职人员就会无视国家的法令,把煤矿变成了“较量潮,就会奉行“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方略,继续与执法部门进行“周旋”。况且,有些执法人员本身就“不干净”,他们本人就与投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种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形成了一种“利益链条”,一旦撤资常常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可谓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其次,是利益的驱动导致了一些公职人员对“撤资文件”的蔑视。眼下的煤矿入股已成为一些公职人员暴富的手段,公职人员入股煤矿的回报率“高得惊人”。此前,记者向一煤矿老板私下了解听到了“宁不当官决不撤股”的说法,“每年投入20万元收益至少是20万元”,投资入股煤矿的高额回报使不少官员心存侥幸。这位煤矿老板比喻官员从中受益是“比抢银行都来得快,并且不承担任何风险。”巨大的利益空间导致了一些人的铤而走险和利令智昏,资本主义社会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三百时,资本家就可以冒杀头的危险,这个恐怕同样适用于某些公职人员。一旦撤资就意味着利益的损失,就意味着暴利的终结。为了利益,这些人便会心存侥幸,以从中获利。

  基于以上两点,某些公职人员也好,某些官场中人也好,他们便会使出浑身解数与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撤资文件”叫板。在清理公职人员投资煤矿方面,如果我们不能“来硬的”,只是习惯于“喊口号”式的“雷声大雨点媳,清理官员入股煤矿的问题就会半途而废,甚至“流产”,因此,对这个问题必须施以“重拳”。只有形成一种强大的威慑力和震慑力,使公职人员产生畏惧心理,才会使他们不敢轻易地造次,及早地撤出自己在煤矿的投资。

  种种情况说明,清理公职人员投资煤矿问题依然任重道远,对此人们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否则,不来点“狠劲”,清理公职人员投资煤矿问题就会永远是个解不完的“方程”,迅速快捷地打掉公职人员的煤矿入股“底气”,一切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稿源:红网)

  (作者:李红军)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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