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要报送人大备案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20:1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周晶晶)昨(21)日,省十届人大17次会议审议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草案)》,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将制定成为地方性法规。 《规定(草案)》中指出,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发布后30日内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专门工作机构审查文件是否具有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超 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等问题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机关在收到书面审查意见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