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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何以背上“强奸逃犯”的黑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0:13 红网

  背了8年网上通缉强奸逃犯罪名却浑然不知的李宝和,日前外出旅游时在上海浦东机场被警方逮捕后,才知自己竟是公安部门的“网上通缉犯”。5日,当李宝和被当地警方和亲属带回后,才知网上通缉逃犯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姓名、年龄等都是他本人的,只是上面的照片与李宝和的“面相”明显不一样。(据《哈尔滨日报》9月21日报道)

  一个好端端的人,竟然无辜被公安机关在网上作为“强奸逃犯”通缉达8年之久,

最终在上海被敬业的公安干警逮捕“归案”。值得庆幸的是,网上搞错了的资料,恰好有真正的强奸犯的照片,要不然,这位叫李宝和的公民真是百口莫辩。你说你不是“强奸逃犯”,这网上除照片外的所有资料都是你本人的,谁又能相信你的辩解呢?!

  一个好人平白无故被警察逮捕,除过肉体上所受的折磨之外,精神上所承受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李宝和被带到了上海市公安局浦东机场公安分局。他说:“我在看守所一个有32个人的屋子里,被羁押了整整50个小时。”作为无辜的蒙冤者,影响了外出旅游事小,被人非法拘禁事大。难道他这50个小时的失去自由的拘捕和8年来所受到的名誉侵害就这样一笔勾销不可?

  好人何以能背上“强奸逃犯”的黑锅呢?五常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说:“我们向当时的民警进行了了解,他只能回忆是1997年‘大追逃’时上的网,再多的也回忆不起来了。”像这样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和荣辱的大事竟然如此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从中不难看出公安机关内部在工作中存在的弊端,把人命关天的事视为儿戏,难怪一些地方的冤案错案时有发生,这件事就是一个佐证。是谁造成了这些失误而让无辜者蒙冤?好在李宝和的事总算暴露出来了。那么,是否还有没有暴露出的类似问题也同样存在呢?对于发生的如此重大的渎职事件,不能仅用搞错了就轻轻带过,似乎应该来个回头望,不至于让和李宝和类似的其他好人也因此而蒙冤。公安机关的通缉逃犯工作不同于其他事情,来不得半点的马虎。自己错的是笔误或者错点鼠标的误差,别人可能就会因此遭受到杀头之罪。

  窃以为,还李宝和以清白,不能仅仅满足于将其放出拘留所和将他的网上通缉资料删除这两点,应该对为这一事件负主要责任的相关工作人员追究责任并给李宝和必要的经济赔偿。不违法乱纪的公民不是公安机关想抓就抓,想放就放的,他们最基本的合法权益是应该受到保障的。同时,公安机关也应该从此事当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以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稿源:红网)

  (作者:陈旭)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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