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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民办培训机构先签合同再上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2:01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单芸责任编辑 刘海阳

  2005年7月中,环亚西文金钟教学点突然关闭,给学员造成不小的损失,也给教育主管部门带来很多警示。卢湾区教育主管部门表示:今后,在卢湾区读书、培训,不再是一笔糊涂账。

  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市卢湾区制定出《民办非学历教育示范合同》。也就是说,凡卢湾区办学的民办培训机构,在招收学员的时候,都将签署这个合同。这也是上海首个民办非学历教育示范合同。卢湾区教育部门表示:“其实我们区早就有做这样一个示范合同的想法,环亚西文事件发生后,对于我们也是一个警示作用,更推动了这个合同的及早出台。目前,卢湾区有10所办学机构首批率先参与签订合同的活动中。”

  据悉,该合同是在《合同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主要适用于在上海市卢湾区开展教学活动或注册地位于卢湾区的民办非学历学校,而由劳动部门管辖的实施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民办学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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