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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机关人员严禁入股煤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3:12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吴会明)昨天,集美区全面展开清理和纠正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同时规定,今后各级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不许投资入股煤矿,违者必究,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和举报。

  在实施清理和纠正工作中,集美区要求各级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以本人或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省内外煤矿的,须在2005年9月23日前

撤出投资,并于9月25日前向本单位纪委(纪工委)报告;区直各单位、各镇(街)纪委(纪工委)按要求负责做好本单位清理范围内人员的登记、汇总工作,于9月25日前将本系统、本地区清理登记情况报集美区纪委监察局。

  同时,集美区下发了《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情况登记表》和《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情况统计表》,登记、统计的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投资单位名称及性质和投资时间、投资数额及资金来源等。

  此外,集美区还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对没有如实登记和统计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号码为0592-668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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