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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完善票据业务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3:54 光明网-光明日报

  记者温源 通讯员杜蕙

  本报北京9月22日电(记者温源 通讯员杜蕙)

  鉴于票据市场正逐步成为我国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票据已成为企业支付和融资的理想工具。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本着稳健发展、引导创新、规范管理、有效控制风险的原则,在五个方面对票据业务进行了规范:

  一是增强票据的融资功能,促进票据的流通。从而实现既坚持商业汇票的真实交易背景审查,防范票据业务风险,又扩大票据使用范围,增强票据的融资功能。

  二是规范票据质权的行使方式,支持票据质押业务的发展。《通知》对质押到期后质权人如何将票据退还出质人质权的实现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三是严密银行汇票提示付款的处理,防范银行汇票兑付风险。《通知》明确未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个人只能选择与出票行同系统的银行机构或出票行的代理兑付银行提示付款。

  四是有条件地放开商业汇票的兑付限制,更好地满足企业的结算需求。

  五是拓宽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渠道,提高查询查复效率。《通知》拓宽了票据查询的渠道,允许商业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中国票据”网、传真、实地等方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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