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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妈12天 床头接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4:18 东方今报

  “表兄妹绑架7岁女童投入35米深井案”新闻追踪

  崔艳艳被判无期徒刑,孩子满1岁后开始服刑;另一主犯王小军被判死缓

  今报新乡讯 为谋钱财绑架邻家女童,事情败露后,竟将受害人投入深井。

  9月21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表兄妹绑架杀人案(详见本报8月20日A09版)作出一审判决。刚生完孩子12天的被告人崔艳艳,在家中接到了法官送来的判决书。

  王小军和崔艳艳系表兄妹,获嘉县徐营镇邢韩村人。今年4月24日下午,在经过多次预谋之后,二人对崔艳艳的同村邻居、年仅7岁的小惠(化名)实施了绑架,并残忍地将7岁的小惠投进了修武县城东一口35米深的机井。所幸孩子靠坚强的意志成功自救,从井里逃生。

  案发后,崔艳艳与王小军很快被抓获归案,鉴于崔艳艳已怀孕且要临产,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法院审理认为,王小军、崔艳艳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绑架并杀害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虽然由于二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人质没有死亡,但二被告人主观上有杀害人质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害人质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犯罪构成。被告人崔艳艳在审时是怀孕妇女,对其不适用死刑。

  9月21日上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王小军、崔艳艳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小军犯绑架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崔艳艳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自己的孩子出生一年后入狱服刑。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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