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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人员来川就业更便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5:2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10月1日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权限将下放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港澳台人员来川就业将更加容易。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与所聘雇的台、港、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新政策不再限制台、港、澳人员从事的岗位,并取消原规定关于“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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