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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月内第三次接受聆讯 继续在家中软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7:37 新华网
赖昌星月内第三次接受聆讯继续在家中软禁(图)
  赖昌星22日第三次接受聆讯。图为他通过视频接受聆讯。黄运荣摄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温哥华9月22日电(吕振亚黄运荣)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今天在对赖昌星进行一个月来的第三次拘留聆讯后作出决定,在增加诸多条款的情况下,允许赖昌星继续在家中软禁。

  今天上午的拘留聆讯仍在温哥华的移民暨难民局进行,赖昌星本人没有到现场,通过视频接受聆讯。其代表律师和移民暨难民局律师到场向审理法官提交辩词并进行辩护。

  下午,审理法官裁定:赖昌星在交足七万元的现金保证金后可以回家软禁。法官同时设定的条件包括:赖昌星一定要住在向移民局登记的住处内,不得搬离;增加向移民局报到的时间,每星期一、三、五下午一点到三点都要报到;出外时间限制在每天下午的一点到三点,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移民局。此外,法官再次强化了赖使用电话及账单上报的监督措施,并强调赖不能去赌场、不得与黑社会组织接触等禁令。

  赖昌星八月十三日因违反宵禁令在温哥华西区一家酒家被当场拘捕。八月二十六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在对赖昌星进行第二次拘留聆讯后宣布,由于没有足够的理由让法官相信他不会潜逃,所以决定继续拘留赖昌星,并于今天(九月二十二日)再次聆讯。

  赖昌星一家六年前以旅游身份进入加国。二000年三月签证到期,加拿大发出有条件离境令。当年六月,赖昌星提出难民申请,但一直被拒绝。今年九月一日,加拿大最高法院最终拒绝受理赖昌星难民申请被拒案上诉,这意味着赖昌星未来的去向将由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决定。(完)(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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