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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严查5起教育乱收费 校长被撤职清退违规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8:00 法制日报

  广东严查5起教育乱收费

  本网广州9月22日电 记者邓新建通讯员粤纪宣记者今天从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该省纠风办会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组成调查组,严肃查处五起违反教育收费“一费制”的典型事件,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清退违规收费73万余元。

  据悉,此次被查处的五起违反教育收费“一费制”的典型事件包括:惠州市惠阳区平潭中心小学擅自违规收取学生早餐费104160元,代收交通保险费25950元,两项合计130110元。惠阳区教育局决定,撤销镇中心小学校长、教育指导中心主任王建平和常务副校长刘观荫的行政职务;鹤山市沙坪镇第三小学以创建省一级学校的名义、以发放自愿捐款意向书的方式,违规向家长筹集建校资金56万余元。鹤山市监察局决定,给予沙坪镇第三小学校长行政警告处分;阳山县第二中学没有及时向学生退还体检结余经费,将其中部分款项用于购买药物。省纠风办责成该校纠正错误做法,将体检结余款退还学生或用于学生体检,并在全县通报;清远市新慧培训中心举办了暑期文化补习班,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和公示。清城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培训中心进行了处罚;佛山市顺德区陈佐乾纪念学校要求学生参加为期12天的“兴趣班”,每名学生收费50元至90元不等,共计42100元。顺德区责令该校清退了有关费用,并责成该校校长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区进行通报。(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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