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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契税晚交纳要受罚 按日计算滞纳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8:13 扬子晚报

  泰兴的杨先生于2000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购房花费较大,因此他准备过段时间再去有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日前,手头逐渐宽裕起来的杨先生去办理房屋产权证,在泰兴市财政局契税所窗口办理契税手续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办证已超过纳税时限,要多交纳2500元的滞纳金和罚款,他对此颇为不解。

  记者就此致电泰兴市财政局契税所,该所陈所长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管法》对购房者购房后应该及时申报纳税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购房者在购房后的十日内必须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二十日以内要交清税款。同时,省政府令也有相关的规定。对于逾期申报纳税者,规定要求按日计算滞纳金,交给财政部门,并可进行逾期申报处罚。泰兴地区前几年尤其是2003年以前的购房者,购房后超时限申报交纳税款的情况较严重,以前我们采取的是对在申报期内完成申报纳税任务的购房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七部委”有关房产新政的严格规定出台后,我们及时通过当地媒体和户外标语的形式进行了宣传,对于仍然超时限逾期申报的纳税者,我们只能按规定采取处罚措施。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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