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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网上录播庭审经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8:21 重庆时报
我市首次网上录播庭审经过(图)
  撞死执法人员的货车司机接受审判 通讯员 夏良 摄本报讯(记者 张力)备受社会关注的万州货车司机向华开车抗拒执法撞死执法人员一案,昨日上午在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由于此案在当地影响极大,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重庆法院网首次在网上录播庭审,审判长向广大网民详细解释了判决理由。网民点击重庆法院网《法苑视频》即可观看庭审实录。

  货车司机撞死执法人员

  今年7月18日9时许,向华驾驶核定载货量为5吨的货车运输20余吨黄沙上路,因沿路撒落被万州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启平带领的城管人员拦停,吴启平责令向华整改并及时清除道路污染。向华乘城管人员不备,突然驾车逃离,城管人员在追赶过程中先后两次超越并停在公路上示意向华停车接受处理,但向华两次均绕行而过。

  在第三次超越该货车100余米后,城管人员将车横于左车道。随同执法的吴启平等人下车,并排站于右车道,示意向华停车。向华见状在距离吴启平等人约30米时采取制动措施减速,在接近吴启平等人时喊叫车辆无法刹住,并在距离吴启平等人三四米时才采取紧急刹车措施,货车径直将吴启平撞倒在地后,继续向前滑行1米左右,将吴启平的左腿轧于左前轮后方停下。

  事后,吴启平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实地勘验发现,该货车紧急制动前的初速度为每小时21.16公里,此速度下车辆安全停车距离应为5.53米。

  故意还是过失杀人成焦点

  昨日,向华的行为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成为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辩的焦点。

  合议庭认为,向华作为一名经过正规培训取得驾驶A照并具有多年驾驶经验的驾驶员,驾车沿路撒落黄沙被城管执法人员拦停后理应接受处罚,但向华为逃避处罚驾车逃离。此时向华完全具有足够时间和空间采取措施停车,但向华并未停车。向华在明知吴启平等城管执法人员在公路上拦车,自己驾驶的车辆已无法通过,如不及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就有可能撞死城管执法人员的情况下,仍试图驾车通过,放任危害后果发生,其主观上具有放任货车撞死吴启平的意图。

  虽然向华在驾车接近吴启平等人时确曾喊叫车辆无法刹住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但由于所驾货车此时已突破安全停车距离,其放任吴启平被货车撞死的后果已不能避免。

  间接故意杀人获刑15年

  法院审理认为,向华驾车撞死吴启平,其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但向华的行为属间接故意杀人,较之一般直接故意杀人,其主观恶性相对较轻,向华作案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且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向华主观上具有放任货车撞死吴启平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驾车撞击吴启平的行为,致吴启平被货车撞击致死,其行为符合间接故意杀人,应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鉴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向华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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