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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保宁丸”被市药监局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9:19 武汉晚报

  产品包装及说明书上非法添加治病功效

  “凤保宁丸”被市药监局查处

  本报讯(通讯员罗志记者田巧萍)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通报被查处的“凤保宁丸”,该保健用品在包装说明书上和说明中非法添加治疗功效,误导消费者。

   不久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在同济堂机场河店等6家零售药店发现了标称“西安神龙制药厂生产、西安福特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品”的“凤保宁丸”,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5020032号”。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该产品下发的《陕西省保健用品生产批准证书》上批准的功效为“清热燥湿、抗炎止痒。对妇女阴道疾患有康复保健作用”。但该产品在包装及说明书上却擅自添加了适用范围为“1、阴道炎、盆腔炎、附件炎、宫颈糜烂、子宫内膜炎等妇科疾病患者;2、子宫脱垂、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疾病患者”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重误导消费者。

  西安福特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人员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调查时承认“为了该品种在市场上好销售,就在包装和说明书上擅自增加了“阴道炎、盆腔炎、附件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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