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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甲醛不得超2毫克/升 新国家标准下月起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9:2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素英 实习生/林洁雯)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啤酒“甲醛风波”终于告一段落。昨日记者从国标委获悉,10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31项食品卫生国家强制标准,其中,普通啤酒中甲醛的含量为每升不得超过2.0毫克,不达标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事实上,业界对啤酒甲醛的含量一直存在争议。国标要求是每升2毫克,其中绿色啤酒的要求是每升0.2毫克,而国际卫生组织(WHO)对甲醛限量标准是每升0.9毫克。这个标准的

出台,使一直以来存在争论的啤酒甲醛含量有了明确的国家标准。

  据了解,这次同时实施的还包括麦片、植物油料、可可粉固体饮料、藻类制品、乳粉、巴氏杀菌和灭菌乳、奶油及稀奶油等7项首次发布的标准,其余24项为修订标准。今年10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要求的产品可以销售到明年9月30日,10月1日以后生产的这31项标准中所涉及的食品,不符合标准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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