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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前主任刘向阳被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9:31 红网-三湘都市报

  据记者调查,现年41岁的刘向阳,1995年从衡阳县政府一商业部门的副局长,调任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2003年9月至2004年11月,刘向阳任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2004年11月底,现已离异的刘向阳突然调离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北京某部委一下属部门工作。随刘向阳去北京的,还有她正在读书的女儿。

  这意味着,刘向阳的被捕是在她离开衡阳以后,并且是被当地检察机关“请”回衡阳的。

  尽管当地检察机关对刘向阳的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但据业内人士分析,并不能排除刘向阳是以“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购买国债”的名义,把资金抽出来委托证券公司进行理财。刘和湘财证券之间到底还有没有其他约定,也很难说。

  按照我国2002年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城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除了个人住房贷款获得收益外,只能在提取相应的准备金的前提下,通过购买国债这一种方式进行保值增值,而通过证券公司委托理财获得超额收益是绝对不允许的。

  那么,刘向阳在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当地一位证券业内人士称,“估计她逃脱不了干系。抛开她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不谈,刘对此事件的知情和参与程度是确定当事双方责任的关键。”

  这位证券业内人士还分析,目前证券公司拉住房公积金的钱,通常采用的是双方共同制造“买国债”的假证据,包括国债认购、转账、收款等凭证。

  “证券公司单方面想套出如此大额资金是不可能的,除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方便。”他分析,很可能是双方达成了心照不宣的“委托理财”协议,而后利用其他渠道转移资金。

  如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采取放任的态度,对政府和资金托管银行来讲,这种双方造假的形式很难察觉。这位业内人士解释说:按照规定,公积金买国债没有错,而证券公司搞委托理财也已成为事实。双方各自一本账,形成“一笔钱,两本账”,单方面看都很正常。只要双方不对账,永远发现不了问题。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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