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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时速90公里罚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0: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记者焦向阳 通讯员任宣

  “有些高速路段限制最高时速6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不‘高速’怎么办?”“《条例(草案)》规定机动车遇老人、儿童、孕妇、盲人、残疾人横过马路时应减速避让,难道遇到健全人士就不减速避让?减速避让是否应统一为停车让行?”昨天,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会议上,代表们在审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简称《条

例》)时屡屡发问,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处的负责人一一作答。

  人大代表:高速公路不高速

  司徒绍代表认为,“目前高速公路的行车限速标准似乎定得太低,有些高速路段竟然出现最高时速60公里/小时。轿车开到100公里/小时基本没有安全问题,高速公路不‘高速’,违背了建造高速公路的基本原则。”按照《条例》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可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50%但不足10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处2000元罚款。”以高速公路限速60公里/小时为例,还没有跑到90公里/小时,估计就要被罚200元;跑到90~120公里/小时以内,要被罚1000元!有代表认为,高速公路限速标准究竟定多少合理,《条例》中没有给予足够的反映。

  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处处长赵建华答复称,高速公路的限速标准首先是路政部门订立的,其次,订立标准会全面考虑该高速公路的已使用年限、道路地形条件、当地气候条件等诸多因素。汽车行驶速度一旦超过120公里/小时,每提速1公里,危险性就会增加3%。考虑到道路安全等问题,限速是十分必要的。

  减速避让应否统一为停车让行

  辛瀑代表表示,《条例》第31条规定,机动车遇老人、儿童、孕妇、抱婴者以及持盲杖的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马路时,应当减速避让,必要时停车让行,这条规定比较模糊,也没有一定的强制力和可执行性。“难道遇到健全人士就可以不减速避让吗?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是否要先看清前面的行人到底是老人还是残疾人,然后再考虑是否减速避让?机动车不减速避让又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但行人胆战心惊不敢过马路、难以过马路,该怎么办?减速避让是否应统一为停车让行?”

  辛瀑称,交通部门可以参考国外的现行做法,在没有交通指示灯的人行横道设立停车让行标志或减速避让标志。

  交管局秩序处负责人答复说,通过设减速避让标志来规范也不是不可以,但如果在每条人行横道都设红绿灯,对交通资源是一种浪费,或许会带来更多的缓慢行驶和堵车现象。

  为避测速拍照车主竟贴反光贴纸

  还有代表表示,目前有些比较极端的超车族为了超车同时逃避处罚,竟然会在汽车尾部的车牌上使用反光贴纸、反雷达测速器及反光喷剂等,使雷达测速照相机难以拍摄到清晰的车牌号码。不过有专业人士表示,目前有一种名叫“多波液光源机”的设备,可以在雷达拍照的时候发挥作用,令反光贴纸及反光喷剂失灵。这种机器以前主要用于刑事案件的现场勘察,据说可以令血迹、精液等现形。

  出现交通事故时如何安排抢救治疗费用,此问题备受人们关注。根据《条例》,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通知肇事车辆参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也可以通知肇事车辆当事人、所有人或管理人预付抢救费用。日前有省人大代表提出可以考虑排列顺序问题,比如交管部门通知预付抢救费用的顺序可以为保险公司、肇事车辆当事人、社会救助机构,原因是如果将社会救助机构排在肇事车辆当事人前面,可能会令当事人心存侥幸逃避责任,同时也给救助机构增加了经济压力。对于排序问题,有人大代表表示,应该按照“谁最快速便捷,先启动谁”的原则,毕竟生命权才是最重要的。

  四招对付高速路超速

  本报讯

  (记者张翼华 通讯员叶云鑫)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说,国庆黄金周期间,将增派警力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设置流动和固定的测速仪监测超速车辆。

  交警部门采取“四大招数”进行测速:一是区间测速。交警根据车辆从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行驶到出口的时间,测算出车辆在这段距离行驶的平均时速,如果超速将给予处罚。这套系统即将投入使用。二是区域测速。甲地交警测到超速车辆,立即通知乙地交警在收费站堵截进行处罚。目前已在广惠高速公路实行,下一步将在开阳、京珠高速公路实施。三是定点测速。交警使用固定雷达测速仪,测量车辆的瞬间行驶速度,测速仪可准确记录车牌、车速。四是流动测速。交警使用车载雷达测速仪,定点或不定点测量车辆的行驶速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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