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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餐馆 拟最高罚50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0:12 海峡都市报
无证餐馆拟最高罚50万(图)
N本报记者 龚凡/李雅/阙文龙/文/肖春道/图

  本报讯短短两周时间,福州取缔了3564家无证中小餐馆,执法还将继续下去。但如此多的无证餐馆,在联合执法之前为何能存在?“严打”之后,将如何防止无证餐馆卷土重来?

  记者日前获悉,为建立餐饮业的长效管理机制,福州市人大正酝酿立法,《福州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已成形。昨日,制定该稿的有关负责人对相关立法内容做了解读。

  无证餐馆,“严打”前凭啥能生存

  “要么不查,一查竟查出那么多家无证餐馆,这一怪象让人深思。”福州市人大代表何女士昨日表示,无证餐馆并非仅仅存在了一天两天,此次联合执法另一方面也表明,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缺位。

  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福州市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何女士与另9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福州市小型餐馆卫生管理规定(办法)》的议案。议案特别提到,福州卫生、工商、城管、环保等部门执法力度不足、监督不到位,绝大多数无证经营的整顿取缔工作难以落实。何女士说,本应联合执法的部门,很难凑到一起执法,单个部门平时又鲜有执法,这些都会让无证餐馆钻空子。

  “平时很少见人来查。”前几天被关闭的一无证餐馆老板抱怨说,现在办证程序麻烦,“今后还得看看别人办不办证,一切等过了风头再说”。

  防无证餐馆回潮,立法长效管理

  为防止“严打”后无证餐馆回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中小餐馆食品卫生管理”列入今年的立法项目,以期建立餐饮业的长效管理机制。

  这部地方法规,名称暂定为《福州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已是几易其稿,虽未最终定稿,但大致框架和内容已形成。参与制定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在制定该稿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福州餐饮业管理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并做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定。

  【解读】

  征求意见稿首次细化了卫生、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了餐饮业的管理机制。此外,还将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频率、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等。

  制定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负责人强调,考虑到法规的可执行性,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还将制定相关的处罚细则,以明确违规者的处罚力度,避免处罚弹性太大。

  该征求意见稿全文,市民可登录本报网站www.hxdsb.com查询,同时欢迎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591-87095055,谈谈您对福州餐饮业管理的看法。

  明确分工,七部门各领一份管理“活”

  “未对各部门明确分工,这是福州餐饮业未能有效管理的主要原因之一。”该负责人说,征求意见稿对部门职责作了重点考虑,初步确定了卫生、工商、城管、公安、教育、建设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责任范围,并形成追究各部门不作为的相关规定。他说,详细制定各部门职责,今后在餐饮业管理、执法中,就能避免“部门太多,无人来管”的局面。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餐饮业的卫生许可,以及卫生监督指导工作,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店;工商部门负责取缔无营业执照的餐饮店;城管部门负责取缔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拒绝、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并对使用病死猪肉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的行政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落实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此外,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并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用餐和课间餐学生营养奶的监督检查;建设部门负责落实施工企业食堂食品卫生管理。

  考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触基层的便利条件,征求意见稿将他们也纳入管理体系,要求他们协助各相关行政部门做好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及学校周边餐馆食品卫生管理,发现无证照餐饮业要立即报告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

  每月一次联合执法,区政府组织

  以往由于没有主管部门牵头,经常出现各部门相互扯皮的现象,而单个部门的执法能力也有限。因此,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规定各城区政府每月组织卫生、工商、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对辖区内的餐饮店进行一次专项整治。

  为及时了解各部门的执法动态,便于联合执法,今后,部门之间将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征求意见稿规定,工商部门应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卫生部门;同时,卫生部门也应将卫生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工商部门。

  没营业执照,最高罚50万元

  没收餐饮店物品、罚款几千元……以前的餐饮业执法管理中,尽管也对违规的餐饮店进行相应处罚,但力度并不大,有些违规经营者等风声一过,又会换个地重操旧业。

  因此,征求意见稿规定,餐饮店没有卫生许可证,除被取缔、没收非法所得之外,还将处以3万元罚款;有营业执照,而没有卫生许可证的,工商部门将撤销其注册登记。另外,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没有营业执照的餐饮店,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卫生投诉制度,向公众公开投诉渠道。

  学校边无证餐馆打起“游击战”

  N见习记者涂明/本报记者 王华友/林丹

  本报讯联合执法本月8日启动后,无证餐馆纷纷关门谢客。但昨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学校周边的无证小吃店仍顶风作案,趁执法部门未来检查,继续开门营业。

  昨日11时许,福建农林大学附近一家“乐仔粥煲店”,已有四桌人在吃饭。服务员说,这几天卫生部门的人经常来查,生意差了很多。记者发现,墙上挂着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日期去年截止。店内没有消毒碗柜,厨房里苍蝇乱舞,洗菜池旁堆着垃圾。被问到为何许可证过期时,店员摆摆手说:“不知道,老板不在。”随即关了店门。而店门旁,是新贴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无证照中小餐馆和占道饮食摊点的通告》。

  随后,记者在农林大学周边又发现五六家无证但仍在开业的小餐馆。乐仔粥煲店关门后,旁边的几家餐馆立即把顾客赶走,把门拉上。该校的一些学生表示,有时想改善伙食,食堂的饭菜无法满足需要,就到外面的餐馆炒菜。

  随后,记者来到福州七中,附近的大部分餐馆都已关门,但仍有几家在营业。记者发现,这几家店不是没办证,就是许可证过期了,店里的工作人员也大都拿不出健康证明。在一家拉面馆,8张桌子都坐满了吃面的学生,厨房里满是油黑的污垢,面粉旁堆着垃圾,也没有消毒碗柜。店主人说:“卫生许可证还没来得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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