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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加班 看看工资怎么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0:1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萍

  本报讯“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黄金周的劳动报酬该怎么算呢?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提醒,自今年7月1日起,我省已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今年黄金周支付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企业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按规定,黄金周七天假期,前三天是法定休假日,后四天是休息日,两者性质不同,支付标准也就不同。即在1日、2日、3日加班的,企业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4日、5日、6日、7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首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若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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