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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学生担任“审判长”“身临其境”效果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0:32 乌鲁木齐晚报

  9月21日,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一小学和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在新疆财经学院礼堂联合举办了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新颖务实的普法教育令400多名小学生耳目一新。

  16时,模拟法庭活动正式开始。记者在现场看到,模拟法庭中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等均由第六十一小学的小学生“担任”。在“庭审”中,“审判长”镇定自若,“公诉人”与“辩护人”辩论精彩,“被告人”忏悔真诚

……尤其是法官们饱含深情地指导,更是深深地吸引着在座的每一个人。

  案件“审理”近1个小时,整个法庭“调查”、“取证”及“审判”过程均由学生自主完成,在整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同学们模拟得非常逼真。台下旁听席上不时发出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案件“审理”结束后,乌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曹江宁对同学们的表现做了点评,对同学们的优异表现表示满意,并现场解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在师生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参加模拟法庭的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观摩“模拟法庭”审判过程,心灵受到触动。感到一些人犯罪的主要原因还是不学法、不懂法,并表示今后一定要学好法律知识。参加旁听的老师说,法官选择典型案例指导学生,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使同学们增长了法律知识,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课。:(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张昕宇 通讯员刘盛荣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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