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新规下月起实行 旧标签可申请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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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0:42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文志华 通讯员/黎景宜)笔者昨日从江门市质监局了解到,10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将正式实施。 市质监部门表示,鉴于部分企业旧标签库存量较大,为减少企业损失,凡符合《食品标签通则标准》和《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的,企业可向市质监局提出延期申请,经报省质监局核准后,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如果10月1日前生产的预包装食品,且旧标签符合《食品标 签通则标准》和《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则可以继续使用旧标签,其产品可继续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