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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村”遭遇市政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0:57 南方日报

  “中国第一村”遭遇市政路

  万人签名反对,番禺规划局称规划路早已存在

  “我们支持市政设施的建设,但不应该以牺牲市民利益为条件!我们支持亚运会,但是亚运会不应成为政绩工程的幌子!我们可以理解不合理的规划,但是我们决不应成为规划

失误的受害者!”

  9月15日上午,为期四天的“反对市政路肢解祈福新邨”10万村民签字大行动在有“中国第一村”之称的祈福新邨拉开序幕!

  市政路“肢解”祈福新邨

  9月2日,有“中国第一村”之称的祈福新邨通过电视广播和告示等方式向小区业主发表声明,表示规划部门已向发展商提出要求,要将祈福新邨内的祈福大道与福怡路要做好作为市政路的准备,作为连接新广州火车站与市桥的交通道路。出于要保护小区环境等原因,祈福一直不同意规划部门的计划并建议其在小区范围外另开道路。

  近10万祁福新邨的住户坐不住了。9月15日,他们组织了万人签名反对市政路活动,又一场市政规划与业主利益的角逐拉开了序幕。

  业主提出疑问:祈福新邨开发了十多年,缘何现在突然爆出要在小区内开设市政路?市政规划未通过咨询民意,说改就改,规划部门有否考虑祈福新邨近十万业主的利益?倘若市政路规划早已有之,是否开发商隐瞒了规划,有关方面缘何此前一直没有行使监管职责?

  规划局:规划路早已有

  番禺区规划局则认为:市政路景观大道将通过目前祈福新邨两条控规路中的福怡路。建成的景观大道位于祈福居民小区的西边,并且将不设出口,封闭管理。据了解,受此影响的有福怡路两边紧挨着的5个小区、1所学校和1所农庄,分别是康怡居、蝶舞轩、青怡居、康怡雅园、海晴居、祈福新村学校和祈福农庄。

  据悉,曾有番禺区规划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祈福集团在购买现时西边的土地时,其《土地使用证》的规划图上明确标有景观大道市政路的红线图,其中祈福大道和福怡路都是30米以上的道路,以供祈福集团选择两条路中的一条路作为市政路。由于祈福集团对两条路都不想也舍不得作为市政路,所以一直在拖延。此时,规划局就将祈福大道和福怡路作为控制规划道路来控规。因祈福大道位于小区的中间,而福怡路则在居民区的西边,规划部门从以人为本出发,确定福怡路为市政路,祈福大道仍为祈福新村的小区内主干道。

  据规划局负责人介绍,景观大道在建成后,公路将不设出口,两边实行封闭,只设平时不用的特殊出口(如消防通道),这就避免了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小区,不会造成广大业主担忧的治安安全问题。对业主们穿梭两边而造成的交通不便,祈福集团可以在公路上面建人行天桥或者地下隧道,以供业主们通行。

  祈福喊冤:道路是小区路

  对于此次因为市政规划路引发的风波,祈福方面大声喊冤。据其负责人透露,祈福在1997年购买现在西边这块土地时,其《土地使用证》上并无景观大道市政路标示。更重要的是,自祈福新邨开发以来,邨内道路一直以小区路的用途报规划,而有关规划部门一直未有异议,所有道路用地也计算在小区容积率之内。

  祈福方面指出,作为开发商,不希望多年建立的良好声誉因此次市政路而受到影响,从维护市民居住权的角度出发,更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体谅业主心情,采取其它规划代替。为此,祈福集团在声明里面作了5点说明来标明自己的态度,1、祈福新村所有规划道路均由祈福集团投资修建、原来经过规划部门通过的均为住宅区道路。2、政府多次提出把祈福部分道路改为市政规划路控制,祈福为了业主利益一直没有同意。3、祈福建议政府从大夫山开辟市政规划路,目前正在和市政规划部门沟通中。4、若政府坚持城市发展需要必须开辟市政路,希望政府征询民意,依法行政。5、祈福集团会积极反映民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直至记者发稿前,祈福还在就市政路问题与政府有关方面积极沟通协商。本报将进行追踪报道。

  本报记者 黄博华

  专家点评

  广州城市规划协会会长施红平——

  规划之痛在于发展太快

  2001年9月,因为华旭街从“私家路”变为市政路,名雅苑开发公司被推上了被告席;2001年11月底,嘉仕花园发展商隐瞒规划路而引发广大业主的强烈声讨;2002年12月,丽江花园业主因为一条来历不明的市政路——新浦南路而将规划局番禺分局送上法庭;2005年8月,中海康城3700户业主因为小区被市政规划路“一分为三”而发起一场声势浩大的“中海康城保卫战”;本月15日,有“中国第一村”之称的祈福新村又拉开了为期4天的“反对市政路肢解祈福新村”10万业主签名大行动序幕……

  广州楼盘小区缘何在近年来频繁遭遇“规划”之痛,这些涉及动辄数千户家庭数万市民的难题应当如何解决,成为时下人们关注的焦点。

  “规划”之痛因何频发?

  广州地产开发频繁遭遇“规划”问题,既是历史原因,更有现实困难。

  广州市城市规划协会会长施红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广州城市发展太快,很多东西都没有定型更没有成熟,这是广州规划遭遇的发展问题。随着城市的不断快速发展,城市规划也需要积极改变,而首先变更的便是交通路网市政配套。因此,因城市发展而变更道路规划是很正常的事情。

  还有的是历史问题。以番禺为例,番禺原先只是一个县级市,其原先的规划不是城市概念,很不健全,如今番禺成为了广州大都市的一部分,自然要按广州市城市规划要求作出调整。具体到房地产领域,按道理,成熟的市场是政府将生地变成熟地并做好规划后再出让给开发商,然而番禺在撤市改区之前突击批出了很多用地,而且在开发商圈地开发之初,当地政府对区域还没有完善的城市规划,随着这些区域房地产的不断开发和城市的快速发展,市政配套设施必然会逐步介入,这也将引起规划的变化。

  施红平感叹,由于缺乏健全的规划管理权限,缺乏法定的程序保证以及延续性,近年来,广州规划部门在推行规划时备受干扰举步维艰。他表示,城市规划和建设机制还没有摆脱人制的传统,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还需要靠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制机制和制度去保障。不过施红平也认定,这还需要有几十年的路要走。

  “规划”之痛如何根治?

  在国外,政府修路可以为居民屋后的大树改道,可以为老太太的祖屋更改油气管道走向,为什么在中国,在广州,不能为数万居民的安宁生活停建一条早前并没有规划的“市政路”?

  对此,施红平表示,不少国家土地属于私人所有,而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土地是国家公有,所以一般的土地转让合同上都会标明,当土地面临市政规划变化要征用时,该土地使用权就要无条件出让。

  不过,根据最新的《物权法》,小区道路属于业主公摊面积,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因此政府经营道路应该尽量避免侵犯私人产权,当为了公共利益不得不侵犯私人或者集体财产时候,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应该进行补偿。诚然从业主角度上看,如果有关市政工程确有需要,也要顾全大局,配合政府的市政建设。著名房地产专家韩世同接受采访时认为,政府现在修路是明显的规划滞后,必须要尊重小区居民的意愿,要和小区居民协商谈判,不能强制行驶权力。如果政府认为必须开通的话,也要对小区居民加以补偿。

  可惜,目前在国内的法律法规中,包括《规划法》等,都没有触及到当市政设施要经过封闭小区时,应该如何界定各方利益的法律,所以即使祈福业主要寻求援助,也基本没有具体的根据。

  为此,有专家建议,遭遇有关规划问题时最好用协商方式解决矛盾,因为最终还是要服从市政规划。也有业界人士表示,政府以后的规划应该更加透明,更多地征求老百姓的意见,推行“阳光规划”,这样才能避免更多“规划之痛”频繁爆发。 本报记者 黄博华

  图:

  制图/陈颖欣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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