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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停止征收的士公路客运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1:08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刘玺通讯员高诒茜)广东省物价局与广东省财政厅昨日联合发文要求停止向城市出租车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精神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全省停止向城市出租车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城市出租车已缴2005年下半年的公路客运附加费应全额退还,应退还金额用于冲抵车主2006年度的养路费。(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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