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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阻挠执行罚款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1:1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邬科见习记者唐毅通讯员迟福强)最高人民法院曾通过批复明文规定:“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但仍有一些保险机构对此置若罔闻。最近,某保险公司云浮市分公司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不顾执行法官再三解释,致使执行工作一度中断。9月20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对抗拒执行的

保险公司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交通肇事案债仔逃之夭夭

  今年8月,赵某与郑某、林某的一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在禅城区法院审结。法院认为,郑某、林某作为肇事者,应承担主要责任,判决两人赔偿赵某约8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禅城区法院受理后即展开调查。一查才发现,原来,因赵某起诉后未及时向法院申请保全肇事车辆,也没有提供相应担保,致使被执行人郑某、林某有了可乘之机。郑、林在该案审理时迅速将肇事车辆转让他人;判决生效后,他们又到该保险公司领取了部分理赔款5万余元。拿到钱后,两人携款迅速逃离住所,销声匿迹。当执行法官长途跋涉来到两被执行人家里执行时,看到的已是人去屋空、家徒四壁的景象。

  法院依法向保险公司索赔

  虽两名被执行人已携带财产逃匿,暂时无法找到,但承保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还在,而且,根据保险公司和车主签订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的约定,该保险公司尚未完全理赔,还应继续理赔剩下的3万元。

  然而,9月9日,当法院3名执行人员驱车赶赴远在300公里外的云浮市,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余下的理赔款时,却遭到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拒绝。执行人员向该公司人员反复解释有关法律依据长达两小时之久,但保险公司员工在公司负责人电话授意下,仍以“理赔完毕、需向省公司汇报、程序无依据”等理由拖延时间,搪塞法官。

  保险公司拒赔还反锁法官

  无奈之下,法院决定将该保险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对其强制执行,并当即下达了搜查令,到其财务室进行搜查。但此时,得到“上级”指令的该公司职员忽然借口下班,逐一退出财务室,并欲将执行人员反锁于室内!

  执行人员见状立刻打电话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保险公司人员当即抽身返回,一面向室外推搡执行人员,一面口出恶言,扬言打人砸车。执行人员立刻拿起照相机,对其进行拍照,该公司人员便冲上前抢夺照相器材,致使执行人员被迫中止了搜查工作,退出财务室。不久,当地公安人员赶到。在警方协助下,法院执行人员临时变更强制措施,查封了该财务室。

  保险公司抗拒执行被罚3万

  9月14日,执行人员向该保险公司负责人出示了最高法院的有关批复文件。至此,该保险公司才于次日将理赔款如数交到了法院。但由于该公司暴力抗拒执行,其在如数理赔后,还须为其抗拒执行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被法院处以3万元罚款。另悉,本案另两名被执行人郑某、林某因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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