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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当天 劫犯因旧罪再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1:1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李朝涛实习生彭丹通讯员陈志恒)一抢劫惯犯在刑满即将释放的当天,戏剧性地重回法庭,接受另一场审判。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此案,重庆男子匡某隐瞒了5年的抢劫罪行最终因同伙落网而浮出水面,从监狱直接被带到法院接受审判,最终又被加判了4年徒刑。

  狱中表现好抢劫犯连获减刑

  匡某,重庆人。2001年4月的一天,匡某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连续两次抢劫,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处匡某有期徒刑8年。

  在广东省乐昌监狱服刑期间,匡某表现得非常积极,各项劳动改造均是争先恐后。由于其表现良好,监狱看到其有改过之心,遂向法院作出减刑建议书。经法院审理,匡某幸运地被先后两次减刑共近4年。今年9月12日这天,正是匡某刑满释放的日子。

  同伙落网旧案浮出再入狱

  但当狱中的匡某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重获自由时,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却得到一个重要线索。根据重庆警方通告的一个情况,2000年9月的某晚,匡某曾伙同彭某、李某二人,以租乘摩托车为由,实施了一起抢劫案,抢到摩托车一台,随后逃离家乡,来到广州。事隔5年后,两名同伙落网,供出了同案人匡某,重庆警方经网上查询,得知匡某正在广东服刑,立即将情况通告花都警方。

  经认真核实,花都区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于9月12日这天赶到乐昌监狱,就在匡某准备办理出监手续时,又一次将手铐戴在他手上,并将其带回花都接受审判。

  花都区法院审理查明,结合之前已经判处的两起抢劫罪,三罪并罚,判处匡某有期徒刑12年。扣除之前已判处并服刑完毕的8年刑期,匡某还需在狱中呆上4年。(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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