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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尽量不采用计时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0:06 红网

  据9月23日《广州日报》报道: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近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获悉,律师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并行管理,收费分为计时、计件和协商3种形式。按照新规定,律师服务每小时收费最低200元、最高3000元,可上下浮动20%。

  诚然,出台并实施《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将使不那么规范的律师

收费情况有所改观,百姓也能明明白白地聘请律师打官司了。不过,有关部门制定律师服务费收费标准,有的律师可能不严格执行或者变通执行,收费标准就高不就低,把收取律师服务费当做“创收”的手段,这样的律师服务费就为人们维权设置一个高门槛。旧社会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现在的老百姓打官司也不容易,单就过高的律师服务费,就会让许多人望而生畏,并认为律师是为钱办案。

  不可否认,律师作为依照律师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员,要想生存下来,当然必须收取服务费。但律师不能只顾追求经济效益。因为一旦如此,一些平民百姓就会因支付不起高额律师服务费而放弃打官司,社会和谐就将受到伤害。

  报载,目前在整个广东地区,实行计时收费的律师只有5%~10%左右,而且是国外客户多,非诉讼业务多。所以,我想以一名普通市民的身份敬告所有律师——今后市民要打官司,还请你们尽量不采用计时收费,而是采用计件收费或者是协商收费。当市民考虑计时收费方式时,你们也该告诉市民案件大概要花多长时间,总共会收多少律师费。其实,这也是律师应尽的义务,毕竟现在的法律服务市场相当成熟,市民的选择空间很大。

  (稿源:红网)

  (作者:曾春光)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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