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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塞钱就该对考生“格杀勿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0:13 红网

  浙大招办一位负责人说,“在今年录取的5450名新生中,没有一位是靠关系、凭条子进来。”浙大张浦生老师通常给前来送钱的家长两条路选择:一条是留下钱,回去交到招办,不论孩子考多少分,一律不录取;另外一条是拿走钱,能录取肯定录龋李凤旺老师在外地招保送生,一位家长送来满满一个档案袋的钱。按照这个孩子的成绩,在录取范围之内,但就是因为家长的行为,最后没有录取这名学生。(2005年9月21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家长通过各种渠道递钱、递条子,打招呼的现象并不少见;更有甚者,招生工作者利用手中的职权敲诈、勒索考生的情况也屡见报端。报道就指出,“在四校合并之前有一年,浙江大学在浙江招生人数不过800多人,而递来要求照顾的‘条子’达到300多张,甚至有19张条子都是在为同一个考生说话的。”窥一斑可一见全豹!原来的浙大如此,其他有几家学校有敢说,没有人给他们打招呼、递条子、塞钞票的?可以说,近年来,招生过程中的各种交易和腐败行为已经是招生公平一个重大的挑战。作为一个名牌大学,浙江大学能够挺身而出,顶住来自各方面权势人物压力,拒绝巨额钱财的诱惑,为维护招生公平摇旗呐喊,其勇气怎不令国人深深敬佩?

  9月21日,《中国青年报》几乎用了整版报道了浙大的阳光招生政策。对于那些试图把权力、金钱的阴影驱除出招生工作发高校和广大考生来说,这无疑是一针强心剂。从报道的内容和所举的例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浙大之所以能够挺直腰杆说“我们是完全清白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塞钱、递条者采劝格杀勿论”政策。

  在《我们招生不给搞腐败的人抬轿子》报道中曾两次提到,浙大招生老师对待递执意送“红包”者都采取了“格杀勿论”的方式,文章并强调“有的学生明明在录取范围之内,可是因为家长的行为,却失去了机会。”家长送“红包”,“不论孩子考多少分,一律不录缺;孩子在录取范围内,却因为家长送一大贷的钱而没有录龋家长替孩子送钱的确违规,然而笔者认为那些送钱者的子女凭借自己的本事考试达到了某校的录取的范围内,学校没有权利因其父母替其塞钱而对考生“格杀勿论”。家长送钱都是为了其子女嘛,所以要考生承担这种处罚!这看起来有点道理,然则有些逻辑混乱。依照法律常识,只要学校或者老师没有收家长送的钱,那么招生腐败行为就不成立。送钱家长该接受的只是道德问责而已,没有上升到法律的依据。所以,仅此来惩罚考生则没有道理。

  笔者是个无权无势之人,甚至还有可能是招生腐败的牺牲品,对招生腐败深恶痛绝。然而,理智告诉笔者,依法办事才是根除招生腐败良药。用非正常的手段来对付企图破坏招生公平考生家长及考生本人,只能延续“以暴制暴“的老路,制造出新的招生不公平。浙江大学的阳光招生的确让人拍手称快,然而不要排斥带着有色的眼光来看待那些既送了钱,又上了线的考生,更不要因此判了他们的“死刑”。

  (稿源:红网)

  (作者:周邦坤)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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