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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是善良和公正的技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1:13 新京报

  针对目前北京城管队伍中存在的诸如粗暴执法、不作为、仪容风纪不整等情况,市城管执法局从昨天开始,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执法作风大整顿活动。而此前,城管部门委托的专业调查公司调查显示,市民对城管的总体满意度最高为78.35%,最低的只有53.5%(见昨日《北京晚报》)。

  城管委托调查公司调查社会对自己的评价,这样的事情还是不多见的,从这点可看

出,北京城管部门比较在意公众对城管执法行为的认可度。而执法作风大整顿更凸显了城管部门正人先正己的决心。

  在北京,城管执法引起争议和冲突是个老话题,一方面,城管被指侵犯公民权利的事情屡屡在媒体上曝光,另一方面,城管遭“暴力抗法”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一方面是法律的严肃性与城市的整洁有序,另一方面是弱者的生存与个体的自由。如何化解争议、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已成为当下建设和谐北京的一个棘手问题。

  在这里,一句古老的法谚也许能带来启示———执法是善良和公正的技艺。

  城管执法者应当怀有一颗善良之心。所谓善良,不是要说放纵违法者,而是指两点:其一,城管在执法时应对可以采取的措施进行对比和权衡,在各种可能的措施中选择对公民权利损害最小的一种。例如,对于流动摊贩,城管可以没收、罚款,但也可以进行教育、劝诫。对于那些严重妨碍交通的摊贩,没收、罚款是合理的,但对于并未影响交通的摊贩,教育、劝诫就足够了。

  其二,法律的严肃性固然重要,但是当它与一些更高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就应该让路。在有的国家,警察追小贩时,如果小贩跑上了马路,那警察马上不再追了,因为警察担心因追赶而引起交通事故———在生命的崇高价值面前,一味地坚守法律显然是不可取的。同样如果在城管执法也遇到一些情景危急的时刻(如有人以死相逼等),城管也许应考虑通过妥协化解危机。

  城管执法者还应弄清,何为执法的公正?其实,公正不仅意味着执法的严明,更意味着执法能被大多数人所理解。由于有关城管的法律目前很不完善,所以城管往往有着极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使得,城管执法是否能代表公共利益常常会引起争议。

  本报在8月16日曾刊发了一则居民、菜贩联手对付城管的新闻,说的是在中央美院附近一小路,城管每天进入执法几乎都会遭到居民的阻止。这不禁让人感到纳闷,既然居民们需要菜贩,既然只是一条无碍交通畅通的小路,城管有必要如此执法吗?这种难以得到大多数人理解的执法能实现法律的公正吗?

  城管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执法,问题在于,如何判定一些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实际性的损害呢?这时候,执法者需要在参照法律的同时,也通过一定程序(如居民听证会等),进行充分地论证,由公共意志来决定。

  德沃金说过,如果政府不认真对待权利,它也不能够认真地对待法律。

  城管执法如果只是想单纯地强迫公民的服从,反而会破坏执法者的威信,甚至导致执法者与公民之间的冲突。整洁有序固然是城市文明的标志,但如果这样的整洁有序不是通过人性、公正的执法获得的,而是通过简单粗暴、有违人心的执法获得,那这样的执法者很可能会破坏城市文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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