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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一审输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1:19 东南快报

  ■《运动员状告体工队违约》追踪>>>

  本报讯持续近三个月的“运动员状告体工队违约”案暂时告一段落。前日,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一审判决运动员小于败诉。(本报6月30日和8月4日曾进行详细报道)

  今年6月29日,小于将福建体工二大队告上集美区法院,以体工队单方面终止协

议为由,索赔劳动报酬6.36万元,违约赔偿金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约定在比赛中取得好名次,如果运动员无法正常训练或训练不理想,继续履行合同就没有意义。而小于在比赛中仅获得87名,与协议约定指标相差甚远,已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协议。因此,小于受腰伤困扰,训练比赛不理想,体工队在试用期内终止合同并不构成违约。

  对于判决结果,小于的代理人诚毅律师事务所的赖律师并不认同。赖律师说,排名87位的成绩单不能说明问题,因为小于只报名参加两项,其他多数参赛运动员都参加三项比赛,而最后排名也是三项成绩综合,所以导致小于成绩靠后。获得第86名的选手,三项成绩才比小于两项成绩多4分。

  赖律师表示,他们已准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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