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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串通按摩院老板敲诈嫖客》续:当事民警已被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1:23 燕赵都市报

  本报沧州电(记者刘树鹏)在沧州开按摩店的承德农民王恒没有想到,在自己向检察机关和媒体揭开民警串通按摩店敲诈嫖客的黑幕后,自己和妻子很快被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沧州市运河区法院作出判决,王恒和妻子翟某犯容留妇女卖淫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和一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5000元。

  ■按摩店老板被判刑

  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指控,2004年12月底至2005年5月,王恒与妻子翟某在沧州市北环经营“夜来缘”按摩店期间,多次容留妇女陈某、王某在其店中卖淫。在法庭上,公诉人员出示了王恒、翟某的供述:2004年12月至2005年5月,二人与沧州市公园派出所民警郭某、马某串通,由按摩店卖淫女陈某、王某引诱嫖娼者。随后二人联系郭某、马某,将嫖娼者抓获后罚款,并给二人提钱,致使二人容留妇女陈某、王某在其按摩店内多次卖淫。公园派出所马某的供述与王恒、翟某的供述一致。在法庭上,王恒、翟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但辩称是受民警郭某、马某等人胁迫,而且主动向检察机关举报,有立功表现。

  运河区法院认为,王恒、翟某容留他人在其经营的店内卖淫,已经构成容留妇女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指控二人多次容留他人卖淫缺乏相应的证据支持,不予认定。王恒、翟某辩称系受他人胁迫的主张,没有相应的证据,不予认定。王恒主动到检察机关如实供述自己和他人的罪行,不符合有关立功的法律规定,不属于立功表现,但系自首,可从轻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条款,认定王恒和妻子翟某犯容留妇女卖淫罪,判处王恒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翟某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10000元。

  ■当事民警已被逮捕

  今年6月8日,在沧州市经营一家按摩店的承德农民王恒进行举报后,检察机关非常重视,立即立案调查,公园派出所郭某、马某被逮捕。沧州市公安局展开大规模整顿,不法按摩店纷纷关闭,广大市民拍手叫好。

  揭开按摩店黑幕后,王恒受到很多威胁恐吓,让他停止举报行为。为此,王恒和妻子躲藏起来,但他仍然和检察机关保持联系,先后几次到承办此案的运河区检察院做笔录。之后不久,王恒和妻子即遭到逮捕。

  ■判决引起社会热议

  得知王恒的判决结果后,王恒的一个朋友说,判决书只认定了王恒和妻子容留妇女卖淫的罪名,而王恒所举报和供述的“受民警胁迫”的主张,却没有给予认定,此案的最终结局可想而知,“王恒当初若知道这样的结果,说什么也不会站出来举报的。”

  一位始终关注此案的政法机关人士表示,王恒明知道自己有危险,却勇敢站出来揭露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个判决结果“不太妥当”。在此案中,如果其他人最终逃脱法律的制裁,只有举报人受到追究,那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

  据了解,王恒对该判决不服,表示要依法上诉。目前,被王恒举报的郭某、马某尚未被提起公诉。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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